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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数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文时间:2024-03-22

北京化工大学数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及《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数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实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模式,其中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成和职责如下。

(一)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数理学院由学院领导和相关学科负责人组成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

1.组织制订、实施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做好应急预案;

2.组织保密命制复试试题;

3.指导成立分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指导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制定并实施考生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

4.健全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招生廉洁自律建设,抓好人员管理,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

5.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并要求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6.协调本学院、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中的争议,必要时组织再次复试。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数理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评分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内容及评审结果等要保留可复查的原始记录。

二、复试工作要求

(一)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拟招人数

1.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数理学院一志愿考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总分

政治

外国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数学

070100

288

41

41

62

62

物理学

070200

288

41

41

62

6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00

273

37

37

56

56

复试名单见《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上线名单》。

2.各专业拟招人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

总人数

推免

人数

拟招

统考人数

备注

070100

数学

23

6

17

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可能会有变化,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070200

物理学

24

3

21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4

3

11

(二)复试方式、安排

1.复试方式

为确保考试流程、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均采用现场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地点均在北京化工大学东校区(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复试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数理学院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及时联系学院变更

2.复试安排

1)一志愿考生

专业名称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数学

330

9:00-11:00

教学楼525

330

13:00-面试结束

教学楼517514

物理学

329

9:00-11:00

科技大厦东配楼403

329

13:00-面试结束

教学楼413

电子科学与技术

教学楼417

2)调剂考生

数理学院研究生调剂工作依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具体要求见后续《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北京化工大学数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信息确认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20243262359前确认以下复试信息:

1.考生登录“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zbm.buct.edu.cn/logon),用户名为准考证上的考生编号(15位),初始密码为网报时填写的证件号码),完成以下事项:

1)查看复试状态,上传电子版材料:

 ①应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生证原件(首页和注册页)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②往届生: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初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与报名时的学历一致),在校历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四、六级成绩单,本人签字的《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提供相应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应与报名时的学历或学位一致)。

 ④学历(学籍)校验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变更的,须提交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本人签字的身份承诺书。

 ⑤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报名时已提交的一志愿考生不用重复提交)。

 ⑥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提交)。

说明:

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以报名时的身份提供学历证明,即:以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学生证;以往届生报名的,应提供学历证书。

考生须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凡有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2)查看复试通知。考生按照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3)缴纳复试费10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所缴纳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4)填写英语四、六成绩。

5)确认复试科目。复试科目提交后不可修改。

6)确认参加复试。已确认参加复试考生可打印《复试通知书》。

2.完成“北京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适应能力测试”:登录网址https://buctxgb.wjx.cn/vj/h3snOhV.aspx用户名为考生编号,无需密码。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复试录取的重要参考。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数理学院对考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学院将会对其退回修改,考生须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确认复试信息或未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的,不予复试。

(三)复试考核

考生根据学院要求参加报到及复试。现场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生未按学院要求参加复试各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笔试要求

1)考试时间为2小时。

2)考生凭《复试通知书》(考生服务系统完成复试确认后打印)、初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签到。

3)考生须遵守《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及学校、学院的相关安排。

2.面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等要求学院将单独通知。

4.数理学院拟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复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四、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按照各批次分批排队、分批录取,额满即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队。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50%。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复试满分为500分(包含笔试200分、面试300分),总分值为10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含特殊政策加分)+复试成绩。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与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特殊政策加分的范围和标准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五、录取

(一)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数理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示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招办审核公示。学校的公示见研究生院网站等。

(三)除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第二学士学位以外的拟录取考生,均须填写《北京化工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由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进行品行鉴定,并于20246月前邮寄至研招办。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

(四)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于2024510日前邮寄《北京化工大学培养全日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从“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下载、打印),须由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并确保定向就业合同内容真实、准确。未及时邮寄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缓发。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于20246月前邮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后续通知。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转接党、团组织关系。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调档事项见后续通知。

六、体检

数理学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及学校要求开展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具体安排见学校后续通知。

七、信息公开

(一)数理学院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信息均通过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uct.edu.cn)、研招办微信公众号(buct_yzb)和数理学院网站(https://cmp.buct.edu.cn)发布。学院未委托其他考研辅导机构发布研究生招生信息。

(二)复试、录取期间,考生只须通过“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缴纳复试费。

(三)数理学院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10-80191393,考生接待邮箱:2024800001@mail.buct.edu.cn;学校纪委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443476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全程进行监督,对于出现违纪违规事件的,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和巡视制。纪委办公室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北京化工大学研招办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九、违规处理

数理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及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认为有必要时,学院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十、其他

(一)本实施细则报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二)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年数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三)其他未尽事项,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数理学院

202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