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评审是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学校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营造良好育人氛围的重要途径。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获奖人数约占全校学生总数的0.8%。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在校学生,要求其符合人民奖学金评定条件,在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均达到前5%;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课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对学校和国家有特殊贡献者优先。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5%,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获奖人数约占全校学生总数的3%。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在校学生,需要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其符合人民奖学金评定条件;且在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和学业成绩排名均达到前25%;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成绩没有进入前25%,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3、社会资助奖学金
社会资助奖学金是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赠方自愿向我校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全面的学生。2022年,我校社会资助奖学金共70项,本科生获奖970人,获奖总金额417.60万元。目前,我校社会资助奖学金最高奖励额度为2万元(小米奖学金,差额评审)。
4、人民奖学金
人民奖学金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的,奖励成绩优秀、综合能力较高的学生。设有人民一等奖学金、人民二等奖学金、人民三等奖学金、人民单项奖学金。
奖项 | 金额 | 最高比例 |
人民一等奖学金 | 1000(元/学期/人) | 占同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2% |
人民二等奖学金 | 600(元/学期/人) | 占同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7% |
人民三等奖学金 | 400(元/学期/人) | 占同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 |
人民单项奖学金 | 300(元/学期/人) | 占同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3% |
人民奖学金的成绩评定包括学习成绩和第二课堂成绩,其中学习成绩占70%,由教务处负责评定;第二课堂成绩占30%,由各院(系)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定。
5、素质拓展奖学金
素质拓展竞赛奖由学校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奖励在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课外活动评比中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学生。每年评定一次,分为集体奖与个人奖。根据学生获奖级别、竞赛等级和参赛团队人数等的不同,设置不同奖学金等级。2022年,共评审发放1064人,发放总金额88.94万元。
6、奖学金兼得情况说明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相互之间不能兼得;
(2)人民奖学金除一等奖可兼得一项社会资助奖学金外,其他均不可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兼得;
(3)素质拓展竞赛奖可以和任何奖学金兼得。
助学金是以国家拨款和社会捐赠为主,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金额一般在300-10000元之间,学校将根据各项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其中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下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且表现优良
经学院及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经学院及学校审核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 | 金额(元/人/年) |
一等国家助学金 | 4000 |
二等国家助学金 | 3000 |
三等国家助学金 | 2000 |
PS:全日制在校退役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
2、社会助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且表现良好,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相关义务;
(7)符合社会助学金捐赠方的其他要求。
资助标准:
助学金名称 | |
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 | 3000 |
春华秋实助学金 | 4000 |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 3000 |
宁夏燕宝助学金 | 4000 |
助航基金 | 500-990 |
梅塞尼斯助学金 | 5000 |
个人捐赠助学金 | 10000 |
阳光弹性体助学金 | 1000 |
王彤校友助学金 | 5000 |
王琼丽校友助学金•温暖回家路 | 500 |
计901爱心灯塔计划 | 5000 |
京辉气体科技助学金 | 1500 |
数电爱心助学金 | 200 |
CFA协会投资基础助学金 | 2000 |
北化生911励志助学金 | 4000 |